省慈善总会监事会对省慈善总会 2018年工作的评价
省慈善总会监事会对省慈善总会 2018年工作的评价
(经3月20日研究并通过)
一、对省慈善总会2018年工作的评价。
(一)省慈善总会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 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选准慈善站位,在民政厅直接指导与全体理事单位共同努力下较好地、全面地完成了2018年年度工作计划与上级赋予的其它临时性任务。
(二)省慈善总会2018年所运作的具体项目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范围内进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和民政部关于开展慈善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到信息公开、证书齐全、记录完全、可相互映证。
(三)对已开展的项目,事中与事后同步跟踪、调阅财务资料以及审计显示,2018年财务手续完整、程序规范、制度落实,银行与现金库存相符。审计提示:2018年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总会财务状况以及年度的业务成果及现金流量。
(四)总会领导、正副秘书长严格执行中组部关于党政退休干部在社团组织兼任职务有关规定,未发生违规行为;工作人员及办公开支无一占用捐款人的经费。
(五)从社会不同侧面了解,省慈善总会具较强的公信力。
二、对总会下步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拓展慈善新思路,逐步改变传统模式,探索信息、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手段与方法开展慈善工作。
(二) 围绕中央和省委中心工作,慈善总会乃至各会员单位还要继续在助困、助老、助学、助医、助残、施救、扶贫等方面下更大功夫,集中财力物力在精准扶贫工作上取得更为显著成效。
(三)进一步加强总会乃至各会员单位慈善队伍建设,建议与民政部门调研和妥善应对当前存在的一些实际情况,使其发挥更大社会效应。